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

香港腳該怎麼辦?

企業請的會計師或法律顧問都會提供節稅方法,這毫無疑問,即使是受薪階級,報稅也會試算,找出最省錢的申報方式。這些是合法合理的行為。但是節稅並不是逃漏稅,更不是買假發票,非法逃漏稅是犯罪行為。有罰則,罰金也很重,絕不是開玩笑的。

豬血糕加辣

但是現在工研院卻開課,教企業如何規避勞基法,如何欺騙勞保局健保局。是的,你沒聽錯,是政府機構工研院教企業如何違法,怎樣霸淩勞工。如果說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,那更悲哀了,惡僕害主。雖然沒人會認為公務員是公僕,但我還是要這麼說,就是大家都默認公務員不是公僕,今天才會發生這樣的慘劇。

企業把勞工當不當人看,各有不同,會愛惜勞工的不是沒有,但是壓榨勞工的更多。所以才要有勞基法。教企業如何規避勞基法不是對勞工霸淩是什麼?勞基法可沒有限制企業不能對員工太好。

那我們的政府單位不照顧勞工,反而教如何欺負勞工,有這樣的道理嗎?這還是我們的政府嗎?是投票選出來的政權嗎?我們還是民主國家嗎?說真的比共產黨還不如。

看看勞委會說什麼?相關的講師跟律師列為拒絕往來戶,我說你不要太天真,這樣的課有的企業會請他們上課,難不成勞委會還想開相關的課程?勞委會的職責不是應該為勞工爭取權益的嗎?勞工被霸淩了,只是拒絕往來嗎?違反勞基法的罰則那麼輕,漏洞那麼多,多到可以專門開課了,勞委會在作什麼?主委還是不知道該作什麼!或者真的很適合當副總統吧!

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,勞工也是民意的一部分吧?不該檢討勞基法有什麼要加強修法的嗎?不該對沒人管的勞工權益多爭取一些保障嗎?不認為違反勞基法的罰則太輕嗎?還有立委很可愛,跑去監察院要求調查,監察院連肥貓都管不了,還能調查什麼?到現在連肥貓如何認定都搞不定,還能指望什麼?

德高望重的行政院長說了:『(原音)主辦單位的被記過了,正式道歉了。這種擦槍走火難免嘛!我們人有時候也會發香港腳、也會發燒,那何況一個那麼龐大的工研院,出一點狀況也是難免的,那他既然道歉就好了。』拜託吳員外講話不要老是像打醬法的,不要一副別人的兒子死不完的樣子。如果我家小孩被霸淩,東窗事發了,對方大哥說不知情,家長說既然道歉就好了,那我真會被活活氣死!

香港腳怎麼辦?問問皮膚科專家都知道,這種病的抗藥性太強,一定要換藥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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