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

假球案 聯盟獅牛求償逾3億

中央社 更新日期:"2010/06/25 19:14"

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5日電)中華職棒聯盟委任律師莊國明今天表示,聯盟與統一獅、興農牛已對去年假球案的被告,共求償新台幣3億7000餘萬元,包括陳致遠、張誌家等人都被求償。

莊國明表示,這是歷次職棒打假球事件,聯盟首度對被告求償,且聲請假扣押。求償的理由為,打假球造成名譽受損、票房受影響、球團商譽損失、廣告收入減少、轉播權利金受損。

莊國明說,包括台南縣議長吳健保、前職棒球員陳致遠、張誌家、蔡豐安、白手套莊侑霖等遭起訴、緩起訴或承認犯罪但檢察官依職權不起訴處分的被告,都被連帶求償。

求償人數及金額,職棒聯盟求償58人、2億1000萬元,統一獅求償16人、2576萬元,興農牛17人、1億3500萬元。所有求償金額高達3億7000餘萬元。

獅、牛兩球團因與涉案打假球的兄弟象球員等一起比賽,因此遭受損失,故求償對象是簽賭集團「雨刷」蔡政宜等人。

板檢偵辦職棒假球案,今年2月偵結起訴,法院今天續開庭審理,傳訊前兄弟象總教練中入伸,他4月出庭時,僅承認有1場配合放水;今天,中入伸全部認罪,承認民國97年、98年間,在5場兄弟象的例賽中放水打假球。

檢方起訴時,認為中入伸否認犯案,且犯後毫無悔意,求刑1年6月。他今天希望全部認罪協商後,儘速回日本照顧女兒。

但中入伸也遭職棒聯盟求償,中入伸委任律師林輝榮表示,中入伸沒有收入,且現在遭限制出境。目前暫居友人處所。對聯盟的求償基礎與理由感到不解,他說,「假球案的被害人是誰?」。

板檢是以被告觸犯詐欺罪起訴,職棒聯盟委任律師莊國明說,在法律上,聯盟雖不是直接受害人,但牽涉到名譽受損等,且以往聯盟從未對打假球被告求償,難以遏止歪風。

莊國明說,所以,聯盟與獅、牛球團以間接被害人身分,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這些被告的財產也已經被聲請假扣押,希望可以記取教訓,讓球員與教練等不再打假球。990625
豬血糕加辣
  終於開始正常對待打假球的人了,本來嘛,為了錢打假球,被抓到當然要把錢吐出來,並且要加上罰金,精神慰問金等等,總之除了刑罰對詐欺罪的處罰太輕以外,國人對已認錯者常會濫用同情心,也是假球案無法杜絕的原因之一。

  但願聯盟在獲得賠償時,也同時賠償給球迷,畢竟最直接的受害者是買票進場的觀眾,聯盟也要負督導不週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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